【转载】高校“学部制”需要有所节制

               摘要:天津大学所尝试实行的“学部制”改革引起媒体的关注并不是偶然的。在此之前,浙江大学已经成立了七个学部,涵盖了全校各个学科,而北京师范大学也隆重地成立了教育学部。这类改革很可能是当下中国大学体制改革的方向以及由此引发大学体制改革浪潮的开始。

               天津大学所尝试实行的“学部制”改革引起媒体的关注并不是偶然的。在此之前,浙江大学已经成立了七个学部,涵盖了全校各个学科,而北京师范大学也隆重地成立了教育学部。这类改革很可能是当下中国大学体制改革的方向以及由此引发大学体制改革浪潮的开始。

               高校的“学部制”改革,“整合优质资源、优化学科布局”成了改革的基本目标。但是,实现这个目标是否非要以“学部制”的名义和方式,以及“学部制”可能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却成了一个反省的盲区。

               众所周知,中国高校一般实行的是校、院(系)二级的管理体制。由于新兴学科的产生,学科互动要求的增加,以及本身存在的缺陷和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偏差,这种校、院(系)二级的管理体制确实存在有悖于教学和学术研究规律的问题。比如在多数综合性大学,文史哲、数理化各自为阵的局面一直无法得到合理有效的解决。妥协的办法是,中文系升格为文学院,历史系升格为历史文化学院,哲学系则为哲学学院。如此的条块分割,明显不利于学科之间的相互交流、交叉和渗透。成立“ 学部”的初衷是希望通过新机构的产生彻底解决这类问题。

               但是,当下中国高校最大的问题是过分行政化,行政机构过于臃肿,行政人员过多。尽管实行“学部制”的大学明文规定,“学部”不是行政单位,不设行政级别,但按规定,“学部”又凌驾于院系之上,直白地说,在行政权力盛行的大学里,没有行政级别的“学部”究竟如何有效地领导院系是成问题的。

               当然,没有行政级别只是文件上的说法,因为文件还规定,“学部”既设有党工委,又有着诸如职称的评定权,课题的规划、审议权,人员的推荐权,设有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甚至还有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一名、秘书若干名。它的无“行政级别”的意义自然只能是对上不备案,在学校内部却是有案可稽的。这就是说,在“学部制”实行后,高校内部在校级与院系之间,又加上了 “学部级”。大学中各种机构的重叠,不仅使效率变得低下,也容易影响教师的积极性。上世纪90年代中期高校大规模地合并后,从外表上看,学科门类齐全的高校越来越多。可是,由于体制上没有理顺,以及人为因素的制约,学科交叉、文理互动的寄望并未完全实现,对教师来说,合并后的大学反而变小了,他们的向心力、凝聚力和认同感也明显在减弱。

               当下大学的体制改革,需要遵循的原则有三:一,机构精简;二,面向学术;三,少折腾。机构精简自然指的是行政机关、行政人员的压缩和减少;其实,做到这一点,也就为第二点,即面向学术打下了基础。学术研究需要一个相对安静的环境,但这个常识往往被急功近利的追求所替代。

               近年来,先有211工程的大学,后有985大学;先有大学教师的全员聘任制,后有教授分级;先有各类评奖,后有大规模的本科教学评估,现在又多出一个“学部制”来。大学教师和科研人员被这么多学术之外的烦心事所困扰,还有多少人真正安下心来坐冷板凳,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有的倒是拿项目专业户、评奖专业户、委员专业户、SCI、EI专业户和学术不端专业户的不断涌现。所以,如果要尊重和恢复大学作为教学和学术研究机构的基本功能,实实在在地提高中国大学的教学和学术研究的水平,“少折腾”是一个基本前提。

               事实上,在现有大学体制下,本着以上三个原则进行适度的体制改革并不难。像文、史、哲三个学院合并,成立人文学院;数、理、化三个学院成立理学院;工科学院合并成立工学院,等等。然后将原学院降格为系,不再设立行政级别。为了整合学术资源需要,可以成立纯粹学术性质的研究院所或研究中心,以兼职、虚体的形式运作。当然,保存现有院系建制,做到暂时稳定,然后从精简行政机关开始,对行政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则更符合大学管理的理念和大学的精神。

                 (作者系苏州大学教授)

                 本文转引自南方都市报2009年7月29日,原文网络地址为:http://gcontent.nddaily.com/0/10/01044cfd18dd5c0c/Blog/196/e31f41.html。特别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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