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想不到,3年来先后4次申请出国考察、学习和应邀出席国际会议,直到今天才得以以接受培训的名分访问英国,想来实在有趣!
也许长得象某人吧,第一次申请是应邀出席AECT2002年在达拉斯举行的年会,并试图访问四年大学,包括应邀访问《人是如何学习的》一书主编布兰斯福德先生,担心会议日期临近,考虑到以因私护照办理比较快,就先办理了因私身份。没想到持因私护照申请赴美必须见官(签证官)。也许是签证官先生早上起来心情不好,经过一个早上的排队,过了几个关口(包括一个安检)。签证官见我第一句。
官:“你以前出访过其他国家吗?”
我:“没有!”
官:“对不起,我不能给你签证!”
我:“为什么?”
官:“因为你没有出访过其他国家!”
这时,在外面维持秩序的保安过来了,对我说,“对不起,请让下!”,然后对下一位说,“该你了”!我居丧地离开了领事馆,走在江边,我想,为什么会这样?
后来,因公护照下来了,再申请,当时已经要求所有申请赴美者都必须面签(以前因公访问无须见官),现在看来那个时候美已经再准备海湾事务了。这次,同样是排队等候,过关口,包括安检。终于见到签证官了。
他漫不经心地翻看我的资料,问:“以前有被拒绝的历史吗?”
我如实回答:“有”
签证官问:“那你资料上怎么说你没有?这资料是你自己签写的吗?”
资料的确是我签写的,我也如实写了,可到了“打表”(打印你的申请表以收费的一个部门那里,给我打印错了)。我说明情况,签证官说,“好了,回去重新签写,递来,我给你签证”。
这次我获得了签证,可会议已经开始了,访问的意义已经不大了,加上单位有事,计划取消了!这是第二次签证。
第三次是2003年,也是出席一个教育技术学会议,在加州开,想顺便访问2所大学,材料递上去不久,海湾开打了,我自己放弃了那次申请。
这次,同行人中,只有我有被拒签的历史,自然抽样见官的又是我!签证官倒比较爽快,问了一些问题,很快就给我了签证!
现在看来啊!以后无论去那个国家,因为有被美拒签的历史,被外国大使馆“提审见官”看来是免不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