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习作:长句解析

He peopled his tales with his own family and friends and neighbors from the surrounding Massachusetts South Shore towns: Quincy, Hingham, Hanover, Braintree, Norwell, and Wollaston, where he lived in a big clapboard house on the Winthrop Avenue hill with his mother, an Englishwoman whose family had immigrated to Boston when she was six, his father, a gentleman sailor who owned a prosperous shoe factory in nearby Lynn, and his brother, Fred, who was going away to Dartmouth in the fall.

 

house

 

这是一句非常长句子,但是句子的结构还是比较简单的:一个简单的主句,后面不断地加上状语从句和定语从句,来修饰或解释说明句子中提到的地方和人。比如,他居住的地方,之后分别用从句来解释他母亲、父亲、和哥哥。

记得当年随刘先生学英文的时候,他总是反复教导我,别被长句子吓倒!看到长句子,先把它搞精简了,抓住最最核心的东西。

我们把这个句子精简再精简再精简,一直到最最重要最最核心地部分,你会发现,变成了:

He peopled his tales with his own family and friends and neighbors.

其他所有的部分,都是对这里提到的人做解释说明的。

在句子中, people一词,作为动词来使用并不常见。翻阅词典,你会发现,当被用作动词时,People的意思是:“居住于,布满”;“使住满人,在…殖民;”等。

在这里,我们可以把这个长句的核心与主干翻译为:

他用家人、朋友和邻居编制自己的故事。

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地说,可以理解为:他把自己身边的人,家人、朋友和邻居,都编进自己的故事,使他们成为故事中的人物。

那里的家人、朋友和邻居呢?

from the surrounding Massachusetts South Shore towns: Quincy, Hingham, Hanover, Braintree, Norwell, and Wollaston,

马萨诸塞南岸周边城镇,比如昆西、海亥姆、汉怒物、布林垂、诺威尔、以及沃拉斯顿。

为什么是这些地方呢?因为这是他居住的周边。他住在哪里呢?

where he lived in a big clapboard house on the Winthrop Avenue hill with his mother,

跟他的母亲住在温斯陆大道山上的一个大大的隔板房子里。

下面一连接了几个定于从句,分别来解释说明。先是解释他妈妈:an Englishwoman whose family had immigrated to Boston when she was six,一个英格兰妇女,在她六岁的时候随家人移居波斯顿。

然后是讲他爸爸:his father, a gentleman sailor who owned a prosperous shoe factory in nearby Lynn,一位很绅士的水手,在林恩附近拥有一家生意不错的鞋厂。

最后是他哥哥:and his brother, Fred, who was going away to Dartmouth in the fall. 他哥哥 Fred, 在那年秋季远走达特茅斯。

整个句子翻译下来,变成这样的了:

他用自己的家人、朋友和邻居编制自己的故事,这些人来自马萨诸塞南岸周边城市,比如昆西、海亥姆、汉怒物、布林垂、诺威尔、以及沃拉斯顿。在那里,他与他的母亲住在温斯陆大道山上的一个大大的隔板房子里。他的母亲,一个英格兰妇女,六岁随家人移居到波斯顿。他的父亲,一位很绅士的水手,在林恩附近拥有一家生意不错的鞋厂。他哥哥,弗莱德,在那年秋季远走达特茅斯。

这样,整个句子就翻译完了。可是,依旧感觉这不像是文学作品的翻译,文字不美。因为英文读起来很美,很舒坦,很上口,有一气呵成之感。而翻译成这样的中文,没有文学的味道,不好。

试着再重新润色一下,看看会不会好一些。

他总是把家人、朋友和邻居编进自己的故事中,这些朋友和邻居分布在昆西、海亥姆、汉怒物、布林垂、诺威尔、以及沃拉斯顿等马萨诸塞南岸周边城镇。在那儿,就在温斯陆大道的山丘上,他同母亲居住在一间大大的隔板房里。他的母亲,一位英格兰妇女,六岁随家人移居波斯顿;父亲,一位很绅士的水手,在林恩附近拥有一家生意不错的鞋厂;而哥哥弗莱德,则在那年秋季,远走达特茅斯。

貌似好一些了。可是还是没有味道!呵呵!

郁闷,我无能为力了,你能再帮我修改修改吗?谢谢!

3 评论

  1. 在他的故事中,有居住在昆西、海亥姆、汉怒物、布林垂、诺威尔、以及沃拉斯顿等马萨诸塞南岸周边城镇的朋友和邻居,有和他一起居住在温斯陆大道山丘上的一间大大的隔板房里的母亲——一位六岁就随家人移居波斯顿的英格兰妇女,有在林恩附近拥有一家生意不错的鞋厂的父亲——一位很绅士的水手,有在那年秋季就已远走达特茅斯的弗莱德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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